【编者按】2022年12月11日,由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中国全球经济治理50 人论坛、《国际经济评论》编辑部共同主办的“第十届亚太经济与金融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本届论坛主题是“高水平对外金融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会议特邀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博士围绕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以及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启示发表演讲。本文根据演讲内容整理,并经本人确认。
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博士
今天我的发言主题是“ 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以及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启示”。人民币国际化离不开跨境支付系统,而央行数字货币为跨境支付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这个问题自2020年以来就备受关注。在G20框架下,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牵头对这个问题已经持续开展了三年研究。2022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上,就金融投资合作指出“深化数字货币合作,推进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指在BIS支持下,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央行、泰国央行和香港金管局合作参与的mBridge项目。这个项目涉及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
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是跨境支付系统的范式转变
2020年7月,CPMI在给G20关于改进跨境支付的报告中,梳理出5方面共19项工作,其中第19项是“将国际维度纳入央行数字货币设计”(负责这项工作的团队被称为BB19)。同年10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提出了改进跨境支付的路线图。2021年7月,CPMI等发布关于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报告。2022年7月,CPMI等发布研究报告《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在可及性和互操作性方面的选项》。2022年11月,G20领导人巴厘岛峰会宣言肯定了CPMI等2022年7月报告。
201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数字人民币开展了系统的研究、开发和试验,但对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一直采取开放但审慎的态度。2021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联合SWIFT成立合资公司,并加入mBridge项目。同年7月,《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究进展白皮书》指出:“数字人民币具备跨境使用的技术条件”。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不论是中国居民还是外国来华友人均可在中国境内选用丰富的数字人民币产品,体验小额便民的移动支付。202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芬兰央行新兴经济体研究院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视频演讲中指出:“数字人民币设计和用途主要是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跨境及国际使用相对复杂,涉及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等法律问题,国际上也正在深入探讨。”
当前跨境支付系统的核心特征
当前跨境支付系统有3个核心特征。第一,使用商业银行货币。第二,信息流和资金流分开。SWIFT是当前跨境支付中占主导地位的报文处理系统。SWIFT有很强网络效应,离开SWIFT会显著降低报文处理效率。第三,资金流通过代理银行网络。代理银行模式除了链条长,透明不高,并且资金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了解你的用户”(KYC)、反洗钱(AML)和反恐怖融资(CFT)等合规审查以外,最大成本来自对流动性的占用。不同国家的代理银行在转账交易前,需要在对方开立往账(Nostro account)和来账(Vostro account)并存入资金。在记账清算下,代理银行之间的转账交易通过调整往账和来账中的资金余额来进行。往账和来账中的资金为支持跨境支付而没能用在收益更高的渠道,由此造成的机会成本会通过跨境支付手续费转嫁给跨境支付用户。跨境支付效率低、成本高是G20自2020年起研究改进跨境支付的主要原因。
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逻辑和路径
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逻辑与当前跨境支付系统有很大差异。第一,使用中央银行货币,安全性更高。第二,央行数字货币系统中资金流和信息流合二为一。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时,理论上可以不依靠SWIFT报文系统,有助于保护货币主权。第三,理论上,不同国家的个人、商业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之间可以直接用央行数字货币进行跨境支付。这有助于缩短代理银行链条,消除代理银行模式对流动性的占用,从而降低跨境支付成本,提高跨境支付速度。
但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具体路径尚不清楚。央行数字货币有零售型和批发型之分,两种类型的央行数字货币都可以用于跨境支付,都有各自的优点,但也面临各自的挑战。总的来说,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支持点对点跨境支付,但面临货币替代、额度限制和境外个人用户数据管理等方面挑战;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更受重视,目前研究重点是互操作性。
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优缺点
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主要有两个优点。第一,开放性好。境外用户无需拥有境内商业银行存款账户,只需开立央行数字货币钱包就可以拥有和使用央行数字货币。在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的分级管理机制下,开立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的要求总体上比开立境内商业银行存款账户要低。第二,任何两个央行数字货币钱包之间都可以直接进行点对点交易,可以不依赖代理银行网络。从技术上讲,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交易没有境内、跨境和离岸的区别。这两个优点有助于拓展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的境外用户群体。
但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面临的挑战也非常明显。第一,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在境外大量使用和流通,容易造成对境外国家的货币替代问题。第二,目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主要是M0定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如果比照大额现金进行管理,那么用于机构对机构之间的大额跨境交易的难度会比较大。这会限制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大宗商品贸易、投融资和金融交易等方面的用途。第三,在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的分级管理机制下,境外用户因为“了解你的用户”审查,可能面临比境内用户更严格的额度限制。如果要通过绑定境内商业银行存款账户的方式为央行数字货币钱包提级,那么境外用户还是绕不过开立境内商业银行存款账户的问题。第四,境外用户如何获得央行数字货币的问题。境内用户可以使用境内商业银行存款来兑换央行数字货币。境外用户如果没有境内商业银行存款账户,就涉及能否用外币兑换央行数字货币的问题,而这取决于外汇管理政策。第五,境外个人用户数据如何管理。这在当前主要国家加强隐私保护和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的背景下存在不少难点。
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优点和互操作性
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的持有和使用仅限于中央银行和一些经中央银行许可的商业银行,不向个人、商业企业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开放,因此它们不能使用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与境外交易对手直接交易。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机制应该是,一些经中央银行许可的商业银行在汇总境内用户的跨境支付需求后,使用央行数字货币与境外商业银行交易。这个模式相当于保留了代理银行,但代理银行链条可以缩短,也不存在代理银行之间往账和来账对流动性的占用。这个模式主要有两个优点。第一,更能支持跨境的大额交易。第二,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仅限于特定的境外商业银行持有和使用,不会影响境外国家的货币主权。
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已有全方位试验。代表性试验包括Stella(欧央行和日本央行),Ubin(新加坡金管局)-Jasper(加拿大央行),以及LionRock(香港金管局)-Inthanon(泰国央行)。这些试验的一个共同发现是互操作性问题。互操作性来自外汇同步交收(PvP)这一风险管理要求。PvP在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系统中体现为一个技术问题,有单账本PvP和多账本PvP之分,还包括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与传统的批发支付系统(即实时全额支付系统RTGS)的互操作性。
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的应用前景和治理问题
目前,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作为互操作性方案最受认可。代表性项目包括Prosperus(法国央行和突尼斯央行)、MAS(法国央行和新加坡金管局)、Aber(沙特央行和阿联酋央行)、Dunbar(澳大利亚央行、马来西亚央行、新加坡金管局和南非央行)、mBridge和Jura(法国央行和瑞士央行)。2022年8月15日-9月23日,mBridge项目成功完成了基于四个国家或地区央行数字货币的真实交易试点测试。测试表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能显著提高跨境支付效率,有很好的可拓展性,能兼容传统的实时全额支付系统。
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会产生新的治理问题:第一,哪些中央银行可以参加?采取什么治理机制来吸纳新的中央银行?第二,成员国商业银行接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的标准和程序。第三,如何监督中央银行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上发行的存托凭证的数量等于在本国央行数字货币系统上冻结的央行数字货币数量(或冻结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数量)?第四,对境外商业银行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上(间接)持有本国央行数字货币的限制。第五,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的开发、运营、升级、差错管理和争议处理。第六,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是形成一个全球性的大网络,还是不同国家群体形成多个“局域网”?
对数字人民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建议
跨境支付系统在人民币国际化中起基础性作用,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数字人民币的潜力。但需要看到两点:第一,数字人民币不是绕开资本项目管制的工具,数字人民币要兼容我国的外汇管理政策。第二,即使数字人民币应用于跨境支付可以不像代理行模式、清算行模式或CIPS那样依赖SWIFT,也不意味着数字人民币可以用来绕开SWIFT。数字人民币的大部分指定运营机构在国际业务中离不开SWIFT。如果这些国际业务的规模高于数字人民币业务,指定运营机构就不大可能“因小失大”。
建议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采取双层推进策略。首先,在零售层,数字人民币定位于服务在中国旅居的境外用户,以满足他们的普惠金融需求。为此,要制定他们开数字钱包的程序、额度管理和兑换要求等。其次,在批发层,积极参与mBridge项目有关试验,以开放和包容方式探讨制定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和原则,深入研究“代理银行模式+SWIFT”切换到“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的影响。
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与周小川2009年SDR改革建议
2009年3月23日,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发表《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提出了SDR改革建议,引起了国内外普遍关注和讨论。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使周行长的SDR改革建议在技术上成为可能,要点如下。第一,SDR篮子货币先映射到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上,智能合约再根据SDR货币篮子权重生成eSDR。这样,eSDR发行有实际资产支撑,而非人为计算币值。第二,eSDR由IMF、各成员国货币当局和特定商业银行等持有。第三,eSDR用户持有的eSDR数量和对eSDR的需求之间的不匹配,会产生eSDR交易和eSDR计价资产。第四,eSDR利率将由市场而非人为计算决定。
编辑:王 瑶
整理:王 涛
校对:邹传伟
陶坤玉